【公司通告202025】2020 年度补充医保理赔收单截止通知

温馨提醒各位,2020年度公司为您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福利的理赔收单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。
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产生医疗费用但还未递交的理赔申请(其中包括因缺少材料需补充材料的情况),请务必于2021年1月31日前递交,逾期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。
2021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,将在3月1日开始正式受理,建议3月1日后再提交2021年就诊的报销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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